为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和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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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校门出入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校前有过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居家观察14天期满再返校。
2.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乘坐城际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如乘坐日期、航班号/车次、座位号等)。
3.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5.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6.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图书室等室内场所须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每日对电梯、楼梯扶手进行清洁、消毒。
7.学校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学校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教职员工和学生不聚会、不聚餐。
1.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校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校生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2.在学校校门入口处、图书室、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学生返校后应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人员近距离接触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3.学校应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学生中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刻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
4.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如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应尽快进行心理疏导。
5.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6.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同时做好记录。在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住校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外出应规范佩戴口罩。
7.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避免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及时洗手。
8.加强对送餐送货到校人员的卫生管控。食堂、超市等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9.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教职员工和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方可摘掉口罩并洗手。就餐时应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或使用清洁消毒后的自备餐具。延长供餐时间,错峰就餐,提倡就餐人员打包分餐回办公室、宿舍等地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餐后及时洗手。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12.学校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坚持体育锻炼,适量活动,增强体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教职员工和学生不聚餐、不聚会。
13.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对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电梯等公共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
14.加强班车、校内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5.学校应经常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16.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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