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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安职院通 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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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二级法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市和省教育厅系列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不发生群体性疫情的底线,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中心实际,特制定《2020年春季开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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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开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市和省教育厅系列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不发生群体性疫情的底线,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 号)以及《学院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学院、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防控工作目标

(一)强化学院、中心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建立学院、中心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以最快的速度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并使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学院、中心安全稳定。

二、防控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保障师生安全。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扎实有力举措,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二)依法依规,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三)协同应对,群防群控联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校上下联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防控工作体系

(一)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安职院通〔20201号)部署,学院、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二)根据《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通知》(湘安职院通〔20203号)要求,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扎实推进学院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三)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二级法人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是疫情防控工作参与者,应依法协助、配合、服从和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二级法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和寝室长的作用,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级学院要构建学院、班级、寝室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要及时收集、汇总全员疫情信息,并明确专人负责向学院疫情排查组上报。

(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办公室积极与省教育厅、省市县疾控部门、定点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四、疫情防控对象

开学前,主要防控对象为在全体在读学生,在编教职工、编外职工、二级法人单位自行招聘人员、校企合作单位驻校人员、学院家属区住户、物业工作人员、湘核小区住户。开学后防控对象还包括校园经营户、租户、食堂工作人员等。

五、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校园门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对于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严格检查、登记,并开展体温检测工作。对于存在异常情况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责任单位:学保处、总务处、物业公司)

(一)开学前准备阶段

1.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底数并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所有师生健康信息,建立师生健康工作档案,掌握师生返校前14 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内容至少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重点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校内各院系、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 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责任单位: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二级法人单位)

2.切实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及防护设施准备

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在正谊楼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隔离的场所,并做好相应的医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准备;储备足量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消毒液、消毒用酒精、体温计、医用防护服、医用一次手套、洗手液)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分阶段,分人群制定物资统配使用方案。

(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总务处、安全培训学院;配合单位:财务处)

3.扎实开展卫生环境大整治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校车以及家属区等,进行全方位清洁和定期消毒,公共场所定时打扫并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

在教学场地、办公场地等区域安排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

(责任单位:总务处;配合单位:工会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家属区住户)

4.加强食堂、校园经营户、饮用水等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校园经营户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建立食材购销台账;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具体工作按照《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制定食堂工作方案。

规范校园经营户管理。校园内所有经营户须经过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合格、与学校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后方可营业。

(责任单位:总务处、物业公司、润发餐饮公司)

5.加强师生员工返校前的防疫知识宣贯

通过微信群、QQ群、微博、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突出加强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方法的宣传教育,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做好返程信息(车票、机票信息等)的收集工作,以配合开展可能的有关密切接触者的调查。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宣统部、学保处、工会)

(二)开学报到阶段

1.严格执行入校体温监测制度

所有返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进入校园都必须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学院统筹在校门口设立体温监测点,检查返校师生体温情况,并予以详细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应引导进行分类复检、登记和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实施隔离观察、送诊等分类管控。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和指定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并安排专车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二级学院)

2.科学制定学生疫情防控教学方案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科学研判春季开学工作,学校延期开学期间,如疫情尚未解除,全体师生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统筹考虑在线教学计划,做到与开学后教学计划的有效衔接,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单位:工会办公室)

3.密切跟踪未按时返校师生情况

开学时身体有异常的师生暂不返校,治愈并自我观察14天后方可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必须及时联系学生本人或家长,详细了解情况后如实登记,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跟踪、处置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二级法人单位)

(三)开学复课阶段

1.严格落实体温晨检午检工作

每日组织对校区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内经营户工作人员、家属区居住人员)(含食堂从业人员等)和学生进行晨检午检工作,不允许任何人带病上学或上班。工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人员每天早晨、下午固定时段,开展体温监测工作,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及时报告校医务室并开展分类排查处置。

(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校内各经营单位)

2.严格落实病因跟踪及登记制度

上课上班期间,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每天上午10点前完成人员清点和因病缺课(缺勤)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相关信息由专人负责统一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愈后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复课复工。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校内各经营单位、工会办公室)

3.严格校外实习学生管理

原则上,疫情未解除前所有的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一律停止;已完成、已撤回的实习学生不再返回;未安排、未启动的实习活动暂不再安排和启动;已经结束的顶岗实习活动,二级学院要督促专业教学团队按六个一要求完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继续的,必须按照学院有关实习管理的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顶岗实习标准要求等执行,必须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必须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并进行实习前的培训等。所有实习学生须经二级学院批准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返岗继续实习。对正在实习的学生,实行属地管理,接受实习所在地社区、街道及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安排,各二级学院要强化所有在岗实习学生的管理,纳入每日信息报送人员范畴,安排专人定期与学生本人和实习单位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心理状况,督促指导实习学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4.严格实行预防性消毒

1)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重点公共区(食堂、教室、机房、实训室、办公区等区域)按《湖南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进行消毒。

2)加强双手卫生管理,各办公区、教学区每楼层配备洗手液或肥皂。工作人员每天检查和及时更换手消凝胶、手消液。

3)坚持室内通风换气制度,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各寝室、教室、实训室、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每天坚持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4)加强教室、实训室、寝室卫生管理,各班级、寝室配发一定数量的消毒物资,指导学生每天对教室、实训室、寝室进行清洁,定期消毒,组织人员每天开展班级教室、学生寝室卫生检查,确保学生学习、居住环境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总务处、学保处、各二级学院)

5.严格实行分餐制就餐

食堂实行分餐、分时段取餐、就餐,即食堂根据荤素搭配提供不同价位的成品盒饭提供给师生员工,师生以部门、寝室为单位派代表购餐取餐,取餐后尽量回到各自的办公场地和休息场地就餐,减少交叉感染风险。食堂每天下午四点前公布次日的配餐菜谱和价格。

同时为确保上述方式的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应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加强餐饮设施、餐具的消毒处理,制定详细的用餐安排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总务处、润发餐饮公司)

6.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公众号、班会等多种形式普及防疫知识,培养多运动、勤洗手的健康行为和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的健康素养。学院、中心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提供本校心理援助服务,心理咨询师对接进行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帮助缓解疫情焦虑,树立信心,同时加强高危人群识别,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工会办公室、学保处、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

7.加强管控大型活动

全校暂停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确需组织召开的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

8.严格实行隔离观察制度

校区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内经营户工作人员、家属区居住人员)中遇到有可疑情况必须及时与校医务室联系,对疑似染病人员,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疾控部门相关工作指引、规范,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隔离观察等预防性措施。

(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校内经营单位、家属区住户)

9.严格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

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

(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总务处)

10.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各单位设1名疫情联络专员负责疫情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分别于上午12:00前、下午4:30前电话报告至学校值班室(电话:84396586);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校医务室(电话:84396466)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值班室。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3)校值班员按规定要求分别上报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发生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控工作小组密切关注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及时响应和做好属地卫健委、疾控部门、教育部门等下发的工作安排。

2.二级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发现返校学生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通知医务室,由医务工作人员询问基本情况,登记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联系指定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派专车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3.二级学院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生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处置方案同前。

4.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观察病例者,应及时予以隔离观察,防控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送往隔离点(正谊楼)进行14天隔离,隔离者所属二级学院对隔离观察的接触者进行密切排查,信息上报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派专人指导被隔离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接受医学观察,指导相关服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相关生活服务由培训学院安培酒店管理公司具体负责。

5.学院、中心一旦发现有感染病例的发生,立即通知学院医务室(电话:84396466),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统计与病例密切接触者,上报教育部门和属地卫健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属地卫健委指示进行排查,必要时请主管部门批准停课。

七、强化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师生对如下情形进行举报:发现发热病人未及时就医就诊或向排查人员隐瞒病情的;发现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主动报告情况的;发现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实行隔离的。一经核实,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将予以表彰。举报电话:84396586

强化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要加强对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疫情流行,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以及在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疫情信息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依纪查处直接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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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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